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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动试验机测验方法--海达检测专家

振动试验机测验方法--海达检测专家

装置:振动装置应能作表中所示各种试验且符合下列条件。
1)振动波形及失真率:施加于供试品之振动波形为正弦波,供试品安装位置之振动加速度波形之备波含有率应为25%以下。
2)振动振幅:规定振动方向之振幅容许差,须为规定值之±15%以内。
3)与规定振动方向垂直之振动:于供试品安装位置,与规定振动方向垂直之振动,不论任何方向,其振幅应为规定方向之25%以下。
4)振动频率容许差:50Hz以下就为±1Hz,超过50Hz时应为±2%。
5)扫描(1)方法:原则是为对数扫描,但平均扫描亦可。
   注:(1)1次扫描,例如10—55——10Hz,是指在规定振动频率范围作1次往复之频率变化。

适用范围:本标准规定用以测定电子组件(以下简称组件)于运输或使用中承受振动之耐久性能之试验方法Ⅰ、Ⅱ及Ⅲ。

准备:
 供试品之安装:将供试品依组件标准规定之方法,直接或使用夹具坚固地安装于振动台上。使用夹具时,须能施加振动于组件标准规定之方向,且夹具应具足够机械强度,安装后亦不得松动或发生共振,组件标准应规定下列任一种安装方法。
 1)固定组件本体(有导线之组件,亦同时固定导线)。
 2)仅固定导线。

试验
1)前处理:原则上不作前处理。但有特别需要时,依组件标准之规定。
2)初期测定:依组件标准之规定施行,检查外观。
3)试验方法:依下列各项施行。如装置产生磁导且供试品易受磁场影响时,于组件中应规定其较大允许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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